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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宾市防震减灾局责任清单

主体责任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以及技术规范、行业标准。

(二)拟订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,指导全市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,参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和审查,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。

(三)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指导、监督和管理,负责重大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,指导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工作。

(四)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管理和保护,负责全市地震监测、分析预测工作,制全市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,负责对蓄水、采矿、爆破、强烈机械震动等生产活动诱发地震的监管,指导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。

(五)拟订全市地震应急预案,指导、管理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、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制,负责震情与灾情速报,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。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。

(六)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,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、贯彻、实施和监督。

(七)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,指导、督促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,推广地震科技成果的开发与应用,指导地震应急、救助技术和装备的应用。

(八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职责边界

(一)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,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职责

(二)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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